獎補辦法
對新評定的國家5A、4A、3A級旅游景區,分別一次性獎勵200萬元、50萬元、30萬元。對新評為國家五星級、四星級的旅游飯店,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、20萬元。對新評定的全國紅色旅游融合發展示范區、國家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,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。對新評定的國家級、省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或文化旅游休閑街區,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、30萬元。對新評定的全國甲級、乙級旅游民宿,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、10萬元。其它省級評定的鄉村旅游示范村、全域旅游示范縣等旅游品牌以省級獎勵為主。
相關說明
新評定是指2023年4月以后由文旅主管部門評定。
品牌評定成功即給予獎勵,對已經獎勵過的品牌成功晉級的,按照標準補發差額。
申報流程
新評定的國家5A、4A、3A級旅游景區申領獎勵資金,由縣(區)文體廣電旅游局在每年2月底前申報(當年申報上一年度評定獎勵資金),并提供國家或省、市等有關文化旅游主管部門印發的證明文件,經審核后按照標準給予獎勵。
新評定的國家五星級、四星級旅游飯店申領獎勵資金,由縣(區)文體廣電旅游局在每年2月底前申報(當年申報上一年度評定獎勵資金),并提供省、市文化等有關旅游主管部門印發的證明文件,經審核后按照標準給予獎勵。
新評定的全國紅色旅游融合發展示范區、國家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申領獎勵資金,由縣(區)文體廣電旅游局在每年2月底前申報(當年申報上一年度評定獎勵資金),并提供國家或省、市文化旅游等主管部門印發的證明文件,經審核后按照標準給予獎勵。
新評定的國家級、省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或文化旅游休閑街區申領獎勵資金,由縣(區)文體廣電旅游局在每年2月底前申報(當年申報上一年度評定獎勵資金),并提供國家或省、市文化旅游等主管部門印發的證明文件,經審核后即按照標準給予獎勵。
新評定的全國甲級、乙級旅游民宿申領獎勵資金,由縣(區)文體廣電旅游局在每年2月底前申報(當年申報上一年度評定獎勵資金),并提供國家或省、市文化旅游等主管部門印發的證明文件,經審核后即按照標準給予獎勵。
聯系人:徐彥欽
聯系電話:0934-8211659 13993401112
郵箱:812360302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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